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朱俊英,0756-8505931。
附件下载:附件1、2、3.doc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基层
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和宣传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生活工作的创新方法和成功经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组织生活创新,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促进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生动性、创新性和多样性,切实提升基层组织的政治能力和组织力,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特色性工作评选活动,以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形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以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为重点,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增强其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体现其规律性、服务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独特性,让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努力谋划好、奋力书写好我省教育工作“奋进之笔”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征集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大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涌现的特色鲜明、符合实际、成效明显的基层党建创新案例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一)师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党性锻炼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三)师生党员发展、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四)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完善内部制度。
(五)有效开展师生党员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促进师生党员健康成长发展的创新做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激发党内活力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七)开展结对帮扶、驻点扶贫、大学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八)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
(九)学校开展城市党建的创新做法。
以上所列内容仅供参考,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汇总创新案例,参与申报。
三、案例要求
(一)在主题选择上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组织生活“党味”浓,内容丰富,更贴近高校基层实际,既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时代性和原则性,又具有学校、师生、单位特色。
(二)在活动形式上坚持规范化、注重实效性、体现庄重感、强化仪式感,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召力强,能够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党员参与率高。
(三)在活动成效上对本部门本单位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助力中心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既能展示基层党组织良好形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又能使参与组织生活的广大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可复制可学习的意义。
四、评选标准
(一)突出主题。把握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和职责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先锋作用开展组织生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有较强的思想性、政治性。
(二)注重创新。组织生活更贴近时代的需要和党员的需求,聚焦组织生活中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吸引力不够等问题,在组织生活的手段、方式、载体、过程等方面大胆探索,思路创新,形式新颖,富于时代气息,具备创新特质。
(三)特色鲜明。组织生活基本要素齐全,贴合中央和省委要求,符合学校和师生特点,贴近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内容充实,内涵丰富,操作简便,易于推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和较为广泛的适用性。
(四)参与互动。组织生活吸引力强,认可度高,党员参与率不低于80%;注重发挥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观能动性,在参与中互动,在互动中参与,充分体现开放性、广泛性、互动性等特点。
(五)富有实效。组织生活有计划、有组织、有实践、有讨论、有共识、有效果,有利于增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激发党员活力,推动中心工作,党员群众反映好。
五、案例申报
(一)推荐申报。各基层党组织在精心设计组织生活主题、认真组织实施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最具创意、创新的组织生活案例,填写《广东省教育系统组织生活创新案例申报表》向上级党组织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高校党委依据“案例要求”和“评选标准”审核汇总,统一推荐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
(二)报送数量。各地级以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报送1-3个中小学校案例,公办本科院校报送1-2个案例,其他高校报送1个案例。
(三)案例要素。案例材料一般包括五个部分(材料体例见附件2):
1.背景与起因。简要写组织生活主题与设计思路。
2.做法与流程。包括准备工作、组织及实施过程、后续工作等方面。
3.效果与启示。简要写组织生活取得的实际效果及经验启示。
4.创意与评价。阐述对已开展的组织生活的评价。
5.相关资料。每个案例提供反映组织生活特色的高清晰度原图电子照片1-3张。另附组织生活方案、申报案例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上的原始记录复印件等。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有感染力,约1500-2000字。
六、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按照评选标准和报送要求进行评审,案例择优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设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奖、基层党委优秀组织奖、组织生活创新案例鼓励奖各10名,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扬。
七、征集时间
请各地各高校于5月10日前,将《广东省教育系统组织生活创新案例申报表》(附件1)、案例文本(附件2)和《广东省教育系统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后,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电子邮箱:zzc@gdedu.gov.cn(邮件标题:XX学校或XX市创新案例材料)。同时寄送附件1和附件3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联系人:徐鹏飞、李染梦,联系电话:(020)37627553。
附件:1.广东省教育系统组织生活创新案例申报表
2.案例文本体例样张
3.广东省教育系统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推荐汇总表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