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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暨人〔2018〕95号)《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规定〉的通知》(暨党发〔2018〕58号)文件的通知,现将校区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校区全体在职教职工及合同制职工,均需按所聘岗位进行考核。

二、考察时间

本次年度考核考察时间范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1.专业技术岗、党政管理岗(科员)、工勤岗位人员,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暨人〔2018〕95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2.党政管理岗(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按照《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规定〉的通知》(暨党发〔2018〕58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组织

1.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校区组织实施、分级分口管理的原则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2.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部门考核小组对本组职工(含合同制职工)进行等级评定,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考核小组指定专人兼任考核工作管理员,协助考核工作实施。

3.校区汇总统一报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报学校组织部审定,其他人员报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审定。

  

附件:

1.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规定》的通知.doc

3.暨南大学珠海校区2017-2018学年度考核领导小组.doc

4.2017-2018学年度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5.考核等级汇总登记表.xls

6.党政管理干部考核情况报告单及考核成绩统计表.doc

7.各系列年度考核表.rar

8.人事管理系统考核成绩汇总功能的操作说明.doc


(备注:请自行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年度考核表,需手写签名。副科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除填写考核表之外,还需登录OA系统进行述职报告的上传,以便进行群众评分。)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