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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教辅人员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明校纪校规,落实岗位责任制,现就严格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休假、事(病)假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和程序履行请销假和报告报备手续。严禁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外出办私事,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的、超假不归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或手机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四、严肃工作态度。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不作为、乱作为”及“庸、懒、散、软、怠”等现象,一经发现此类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五、严肃工作形象。上班时间必须着装整洁、态度端正,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窗口部门必须实行挂牌上岗和服务承诺,接受师生监督。

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行为不制止、不教育、不处理、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对不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擅自准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

七、检查办法。校区纪工委将抽配专门人员,成立机关工作纪律检查小组,采取上下班时段检查、随机抽查、访查、调阅监控摄像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八、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校区和各学院全体行政教辅人员。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88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