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暨南情.珠海缘“师生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校区各单位:
为庆祝纪念暨南大学建校112周年暨在珠海办学20周年,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师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校区决定举办师生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庆祝纪念建校112周年暨在珠海办学20周年,体现弘扬爱党、爱国、爱校的暨南情怀。
二、活动意义:通过书画和摄影作品,抒发暨南情怀,展现暨南风貌,体现珠海暨南人风采,献礼建校112周年校庆暨在珠海办学20周年。
三、组织机构
主办:校区工会
承办:、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活动地点:图书馆大堂
五、征稿对象:全校区师生、校友及珠海暨南园工作人员
六、截稿日期: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
七、交稿地点:
1.教职员工、珠海暨南园工作人员:校区工会刘老师,行政楼233房室(由各工会小组统一交稿);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505935。
2.在校学生、校友:学生工作办公室刘老师,行政楼114室,联系电话:8505806。
3.校友:党政办公室夏老师,行政楼235室,联系电话:8505937。
八、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
书写工具为毛笔主。书体和创作风格不限。作品样式以竖幅或斗方为宜,单件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139×70cm。
(二)绘画类
作品主要为以国画和、油画为主等。单件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139×70cm。
(三)摄影类
1.摄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要求画面清晰,非电脑合成的数码摄影作品。
2.作品样品规格为6R以上(含6R)的彩色照片,并提供不小于5M的电子版(JPEG格式)。
3.内容说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作品中所表现人物的姓名、身份和所表达的创作思想理念。
(四)作品内容须是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抒发作者爱党、爱校情怀。所有参展作品要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并填写《参展作品登记表》。
九、作者对送展作品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用他人作品,一切由作品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作者个人负责。
十、出版作品集
展览结束后,主办方将优秀作品制作成册,参展作者每人赠送一册。
十一、奖项
一等奖6名(书法2名、绘画2名、摄影2名)
二等奖12名(书法4名、绘画4名、摄影4名)
三等奖20名(书法6名、绘画6名、摄影8名)
优秀奖若干名。
特此通知。
校区工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