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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暨南情.珠海缘“师生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庆祝纪念暨南大学建校112周年暨在珠海办学20周年,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师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校区决定举办师生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庆祝纪念建校112周年暨在珠海办学20周年,体现弘扬爱党、爱国、爱校的暨南情怀。

二、活动意义:通过书画和摄影作品,抒发暨南情怀,展现暨南风貌,体现珠海暨南人风采,献礼建校112周年校庆暨在珠海办学20周年。

三、组织机构

主办:校区工会

承办:、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活动地点:图书馆大堂

五、征稿对象:全校区师生、校友及珠海暨南园工作人员

六、截稿日期:20181026日(星期五)

七、交稿地点:

1.教职员工、珠海暨南园工作人员:校区工会刘老师,行政楼233房室(由各工会小组统一交稿);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505935

2.在校学生、校友:学生工作办公室刘老师,行政楼114室,联系电话:8505806

3.校友:党政办公室夏老师,行政楼235室,联系电话:8505937

八、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

 书写工具为毛笔主。书体和创作风格不限。作品样式以竖幅或斗方为宜,单件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139×70cm

(二)绘画类

作品主要为以国画和、油画为主等。单件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139×70cm

(三)摄影类

1.摄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要求画面清晰,非电脑合成的数码摄影作品。

2.作品样品规格为6R以上(含6R)的彩色照片,并提供不小于5M的电子版(JPEG格式)。

3.内容说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作品中所表现人物的姓名、身份和所表达的创作思想理念。

(四)作品内容须是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抒发作者爱党、爱校情怀。所有参展作品要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并填写《参展作品登记表》。

九、作者对送展作品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用他人作品,一切由作品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作者个人负责。

十、出版作品集

展览结束后,主办方将优秀作品制作成册,参展作者每人赠送一册。

十一、奖项

一等奖6(书法2名、绘画2名、摄影2)

二等奖12(书法4名、绘画4名、摄影4)

三等奖20(书法6名、绘画6名、摄影8)

优秀奖若干名。

特此通知。


  附:作品登记表.doc                                                            

                        校区工会

                                                                                            201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