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教学楼架空层和行政楼地下停车场设为教职工专用停车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全体师生:
因校区停车场资源紧张,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办公需求,经校区研究决定,将教学楼架空层和行政楼地下停车场设为教职工专用停车场,10月15日起禁止非校区教职工车辆停放,否则将进行锁车处理。
教职工车辆认定以安保办备案数据为准,请未办理车辆备案的教职工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教师卡复印件到行政楼133办公室于元林老师处登记办理。车辆仅限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名下车辆,如车辆登记在直系亲属名下,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资料,包括结婚证或户口本等。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