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改革及个人身份信息录入的重要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教职工:
自2018年9月起,国家税务机关实行了一系列的税制改革,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及个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现将近期改革涉及的变化及我校相应的调整措施公告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及计算方法请见附件一)。
根据文件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政策执行期,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个人所得税仍按原办法执行。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税制,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二、为配合税制改革,2018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全面升级。升级后的申报系统要求对人员信息进行采集,如实填写纳税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国籍和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并对接全国公安系统,进行实时校验。今后凡是个人关键信息缺失或有误,都会导致无法缴纳税金的风险。
为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请各单位及教职工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保薪酬发放人员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制单人填制薪酬发放清单(网报或面报)时请务必输入正确的人员信息,因人员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按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此产生的税金及滞纳金需受薪人自行前往税局补缴,产生的纠纷及经济损失则由制单人及所属发放部门承担。
(二)请教职工及学生自行登录财务系统,核实并补全个人关键信息
1.教职工请登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cw.jnu.edu.cn或学校OA系统),查看系统桌面的“系统消息”核对个人关键信息。手机号码缺失或有误的可点击系统桌面右上角的“设置”菜单自行更改;姓名、国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有误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行政办公楼211室税务岗进行修改。
2.学生请登录网上自助缴费平台(fee.jnu.edu.cn)自行补录手机号码,如姓名、国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有误,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行政办公楼211室学费岗进行修改。
(三)校外人员个人信息更改
制单人已在薪酬系统内创建的劳务费校外人员,如信息有误,请登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在桌面的相关表格下载《校外人员薪酬系统信息修改申请表》,填写后由经费卡负责人签名、所在院系盖章,与该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并交至行政办公楼211室导盘岗进行修改。
以上个人报税信息的核对,将影响纳税人按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未来综合所得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请务必重视并在10月15日前完成核对修改。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