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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宁静致远”工程,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优秀青年教师安心教学科研的良好环境,学校自2013年开始实施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于2015年遴选了第三批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对象。截至2018年6月,第三批“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对象(以下简称“第三批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根据暨人[2013]43号文、暨人[2018]141号文具体规定,现启动考核工作。

具体事项要求详见学校通知:https://www.jnu.edu.cn/2018/1105/c2619a264523/page.psp

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4日前将考核评估材料提交校区汇总上报学校。


校区党政办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