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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男教工配偶婚育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和机团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以及学校计生办的统一安排,校区2018年度男教工配偶婚育情况调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函调对象:配偶不在我校工作的已婚且已育二孩以上的男教工(女方年龄49岁以上除外)。

二、函调内容:以上教工配偶本年度婚育情况。

三、函调要求:

1.各有关人员将函调证交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交回所在单位的计生工作干部。女方单位没有计生部门的,可到街道办理;女方单位在外地的,可以书面形式回函;女方没有固定单位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理。

2、夫妇一方落实绝育措施满一年的不需函调。

3、符合政策生育未满一年的不需函调。

4、请各单位计生工作干部将函调证领回并发给有关人员,由女方单位填写完、加盖公章后于1130日前交回校区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33室,联系人:刘老师)登记。

凡无故不按时完成函调,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不予发放年度计生奖。请各单位领导大力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做好组织工作,各位教职工积极配合。

校区党政办公室

20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