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对公境外转账汇款额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珠海校区教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校区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加强对现金交易(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等)的管理,严控个人银行对境外账户转账汇款。2019年个人银行账户需向境外转账汇款并报账的,将由学校统一对公转账。请明年需向境外账户对公转账的教职工以学院或者部门为单位,如实填写2019年外汇用款额度,以免影响外汇额度的使用和后续的报账,请务必将纸质表格于12月7日下午3点前提交至校区财务办122室。(表格见附件一)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