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启动暨南大学七级、八级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的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干部队伍,拓宽管理岗位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根据《暨南大学职员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暨人【2018】164号)(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暨南大学七级、八级职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现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专职人员,包括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专职辅导员(不含教学、科研单位双肩挑人员)。
二、实施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任职基本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法规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恪尽职守。为人正派,团结同志,实事求是,有大局观念,近3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
四、七级、八级职员任职条件
符合《暨南大学职员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中“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的任职条件。资格条件涉及时间除有明确说明外,均截止至
五、组织领导
校区将成立职员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员评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程序
请个人填写《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交给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于
具体详情和附件下载请见:https://www.jnu.edu.cn/2018/1229/c2619a269976/page.psp
校区党政办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