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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启动暨南大学七级、八级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的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干部队伍,拓宽管理岗位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根据《暨南大学职员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暨人【2018164号)(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暨南大学七级、八级职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现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专职人员,包括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专职辅导员(不含教学、科研单位双肩挑人员)。

二、实施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任职基本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法规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恪尽职守。为人正派,团结同志,实事求是,有大局观念,近3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

四、七级、八级职员任职条件

符合《暨南大学职员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中“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的任职条件。资格条件涉及时间除有明确说明外,均截止至2018121 

五、组织领导

校区将成立职员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员评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程序

 个人填写《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交给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于1月7日前将本单位收到的《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和《职员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3表一)提交至校区党政办(行政楼233室)。《职员岗位申请汇总表》报送后,人员不得另行增报。后续工作将另行通知。

具体详情和附件下载请见:https://www.jnu.edu.cn/2018/1229/c2619a269976/page.psp


校区党政办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