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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9年“珠江学者岗位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19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申报岗位的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

珠江学者岗位需满足《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粤教师〔2009〕22号)规定的岗位设置原则,原则上在二级学科以上(含)设置。同一学校已在一级学科设置珠江学者岗位的,不再在其涵盖的二级学科设置珠江学者岗位。学科目录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1.以重点学科申报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九轮广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除外);

(2)2016年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除外);

(3)2017年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除外);

(4)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

(5)原国家部委公布的重点学科。

2.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科研创新平台所在学科申报的,平台必须是省部级及以上或教育厅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教育中心、协同育人平台。

以新兴交叉学科申报岗位的,申报岗位学科必须是按照国家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规定程序自主设置并被列入教育部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

(二)每个珠江学者岗位可申报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各1名。

(三)珠江学者岗位设置满3年,需重新申报。

二、珠江学者聘任类型

 “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置三种珠江学者聘任类型,分别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特聘教授采取分段聘任的方式,首聘期3年,首聘期满考核合格,续聘2年,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讲座教授聘期不超过3个年度,每年度在聘任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青年学者聘期3年,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三、珠江学者人选条件

(一)特聘教授人选有关条件

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中医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特聘教授人选应达到《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聘任条件并能够承担岗位职责。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推荐人选须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后完整培养完一届博士生,近三年从国(境)外引进人才不受此条件限制。具有教授职称的人选,应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特聘教授人选应能够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打造高端学术团队,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聘期内至少培养2名高校青年教师,其中省内其他高校不少于1名)。

(二)讲座教授人选有关条件

讲座教授人选应达到《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聘任条件并能够承担岗位职责。珠江学者讲座教授人选必须是高校面向我省教育系统外或省外、国(境)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三)青年学者人选有关条件

1.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学风,为人正派。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中医学类等学科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2.人选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推荐人选须担任硕士生导师,但近三年从国(境)外引进人才不受此条件限制。具有教授职称的人选,应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国(境)外应聘者应具有在世界知名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崭露头角,近五年来业绩成果突出,获得国内外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四)其他条件

1.推荐人选为学校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的,在推荐同时须征得人选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被聘任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青年学者即辞去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职务。申报时,推荐人选要提交书面辞职保证书,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在报送材料中作出书面说明。

2.不接受以下人员申报:

(1)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聘期内或期满人员(“青年学者”期满后可申报特聘教授);

(2)2017、2018年连续两年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人员。

3.不接受以下人员申报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入选国家及我省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入选人员(“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协议期满后可申报特聘教授)。

四、申报名额

学校拟推荐申报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各不超过15人,申报讲座教授人选名额不限。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岗位申报材料问题

珠江学者岗位的申报材料内容,必须是本学科(专业)的建设成果。不同岗位的申报材料内容不能出现雷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均视为无效材料:

1.同一人选同时担任多个设岗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2.新申报岗位材料中,出现与已设岗学科(专业)原申报材料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内容雷同;

3.多个新申报岗位材料中,出现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内容雷同。

(二)关于人选申报材料问题

对于申报人选的业绩成果材料,必须是申报人2014年以来取得的,且不得与他人申报材料内容重复;科研经费必须是个人通过竞争性获取的,不能将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经费等作为个人科研经费。制订的工作目标要具体、清晰,可以量化考核。

(三)关于已设岗学科(专业)有关问题

1.已设置珠江学者岗位满3年的(即2016年及以前设置的),2019年该学科(专业)如继续设岗,须重新申报。上传“岗位设置表”至申报系统时,选择岗位为“新申报设岗”。

2.已设置珠江学者岗位不满3年的(即2017年及以后设置的),2019年在该岗位申报珠江学者人选时,提交的“岗位设置表”内容必须更新为近3年学科(专业)有关情况,上传“岗位设置表”至申报系统时,选择岗位为“已设岗”。

3.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珠江学者是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教育厅文件,符合设岗申报要求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要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2016年及以前已设岗学科,本年度状态为空岗,请注意重新申报岗位。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人员遴选工作。切实做到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严格程序,认真把关。

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于业绩成果材料,必须是申报人2014年以来取得的,且不得与他人申报材料重复,凡是在申报材料处出现交叉应用的行为,一律不予以推荐;科研经费必须是个人通过竞争性获取的,不能将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经费等作为个人科研经费;制订的工作目标要具体、清晰,可以量化考核。各单位要对申报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学术业绩等进行严格审核;对填写的内容及相关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学校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务必完整、准确。

(三)按时提交。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4月8日(周一)前根据提交材料具体清单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报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726室),电子版发送至otalentsxm@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

1.各单位推荐公文。(须注明所有申报人选,推荐公文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信息表。学院汇总完全后提交盖有公章的纸质版信息表(一式1份)和电子版(excel)的信息表。各学院如在同一岗位的同一类型(特聘教授或青年珠江学者或讲座教授)推荐多个候选人,请注明排序。

3.申报表(包括人选申报表和岗位申报表)。每类申报表需提交1份扫描申报书的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文件,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4. 拟设岗位或推荐人选基本资料表。根据拟设岗位或申报人情况填写,已设岗位与未设岗均需填写拟设岗位和推荐人选基本资料,已设岗位需要在岗位表格中更新近三年成果,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要求:(1)个人申报表中的“专家评价意见”和“设岗学科意见”须填写完整,并由相关人员签字;(2)所属学科的名称、代码、门类须准确填写;(3)纸质版申报表勿盖学院公章。

注:无论是否已设岗,均应提交岗位设置申报材料。

4.附件材料(包括申报人选附件材料及岗位设置附件材料)。每类附件材料需提交一份原件扫描的电子版文件(pdf,大小不超过50M),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个人附件材料须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硕导博导证明,特聘提供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证明。

(3)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报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8)3名校外知名同行专家推荐信各1份(建议同时附在申报书中或其后)。

(9)非近三年从国(境)外引进人才申报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须附上学校出具的完整培养完一届博士生证明、申报青年珠江者须附上须担任硕士生导师的证明文件。近三年从国(境)外引进人才须附上海外任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具有教授职称的人选,应由学院出具讲授本科核心课程的证明。

岗位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学科批准为重点学科、重点平台或交叉新兴学科的有关证明材料;

(2)申报表中列举的论文(著)首页;

(3)申报表中列举的项目、获奖等。

联系人:许智、童锋

联系电话:85223525; 85227283

附件:

附件1:申报信息表、申报书等文件.rar

附件2:珠江学者岗位计划有关政策文件.rar

附件3:暨南大学珠江学者岗位状态列表.xlsx

附件4:申报材料形式审核导图.pdf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