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学生宿舍驻楼老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相关老师: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适应新时期校区发展的需要,促进新进行政人员的成长与发展,增进师生之间的融合,共建和谐、平安校园,助力校区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暨珠〔2018〕1号文件精神,校区将安排青年教师和经过选拔的优秀合同制老师作为驻楼老师,入住学生宿舍,参与学生管理。校区将为每位驻楼老师提供单独的房间及适当补助。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老师,可向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安排入驻。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505915咨询。
特此通知。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