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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关于编制2020年校区部门责任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要求,以及《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9〕115号)和《暨南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暨财〔2017〕41号)文件精神及《暨南大学关于编制2020年学校部门责任预算的通知》,现将2020年珠海校区部门责任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预算与学校及珠海校区发展规划紧密对接,建立“战略-预算-绩效”一体化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现学校资源的科学配置;把控财务风险,注重归口部门归口管理,规范预算分配机制。

2020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保证重点”的总原则。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三是压缩公务活动支出,厉行勤俭节约,以“节俭、增效”为目标,反对铺张浪费。四是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归口管理、逐级汇总”的原则,做到全员参与和分口分级管理。五是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质量。

二、2020年预算安排的重点领域

(一)统筹资金解决民生政策性缺口所需经费,提高民生待遇。

(二)在国家“双一流大学”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双重政策的支持下,进一步统筹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促进我校学科建设从“高原”向“高峰”建设迈进。

三、预算编制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日程安排

   责任部门

    工作任务




7月8日-9月30日




各责任预算单位

编报本部门预算,在预算申报系统填报预算申报材料(请务必提供项目申报政策依据和申报预算金额测算标准依据,并在预算申报系统上填报,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10月1日-10月25日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对预算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定

10月26日-11月10日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及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当年财力及工作重点,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

11月11日-11月20日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论证各部门经费预算,指导各部门修改预算申报材料



11月21日-11月30日



各责任预算单位

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本部门预算(在预算申报系统上填报后同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财务管理办公室)

12月1日-12月10日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汇总编制校区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12月11日-12月20日

校区党政联席会

审议校区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12月21日-12月31日

财务管理办公室

报财务处汇总编制学校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0年1-2月

校长办公会

审议学校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0年1-2月

党委常委会

审批学校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0年1-2月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下达预算

  

四、编制要求

(一)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1.各责任预算单位2020年校内预算总额不得超过上年规模。项目预算申报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论证,提供申报政策依据和申报预算金额测算标准依据,并在预算申报系统上填报,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2.为增强各单位预算编制的自主性和能动性,2020年“一下控制数”将按部门预算下达,各责任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当年的工作重点及工作任务安排部门预算金额。

3.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预算调整。遇到国家政策调整、学校工作任务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对预算执行产生重大影响需要调整预算的,原则上应从预算批复单位总额内进行调剂,调剂应由预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4.经过单位内部调剂仍不能满足实际经费需求的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财务管理办公室每年分两次集中受理预算调整,具体时间段分别为:5月1日至5月15日,10月15日至10月31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调整。财务管理办公室对预算调整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后,统一报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预算严格审批使用经费,将经费用于指定的工作中,不得挪作他用或者超预算开支。

(二)加强2020年预算定额管理控制

1.合理制定定额标准,继续推动日常专项经费的定额化管理。

(1)部门维持经费、两课经费等,继续实行人均定额管理。部门维持经费预算按照2019年9月30日在职人数为基数。预算下达后,部门人员增减均不调整部门维持经费预算。

(2)学生活动费、团委活动费、就业工作经费、心理教育经费、社会实践活动经费、招生费、迎新工作经费等,按学生人数和往年人均水平确定定额。

(3)实验材料费、实习费等,学科办、教学办等部门按不同专业学生人数和往年人均水平确定定额。

(4)其他经费暂不定额化,维持往年水平,根据当年情况进行微调。

2.加强公共维持经费管理,控制公共维持经费增长。

水电费、行政设备维修费、物业费、课室管理费等公共经费,应按上年实际支出数分析增长原因,厉行节约,消减低效、无效支出。

(三)压缩“三公经费”、控制消耗性开支

各责任预算单位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行为,控制近几年增幅较大的消耗性支出预算。

(四)继续完善校区财务一体化预算

继续完善珠海校区与校本部财务一体化预算。保持珠海校区财务收支基本平衡,学校统筹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珠海校区建设。珠海校区编制收支预算并入校本部统一预算。

(五)继续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责任制

1.各责任预算单位在上报2020年预算时,所有申请预算的项目都必须填报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必须定性定量,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2.从2019年起,学校将选取部分重点校内项目试行预算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行情况和预期效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安排部门预算经费的重要权衡因素。

3.对于财政资金项目,继续实行项目实施责任制,保证项目实施顺利完成。

(六)预算申报方式和报送时限

1.申报方式

2020年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填报《暨南大学部门责任预算申报表》。各责任预算单位指定一名或多名预算编制人员,按照《预算申报系统操作指南》,从学校网站登录个人信息门户,进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和上传有关附件。

各单位的预算编制人员网上提交《部门责任预算申报表》,由本单位预算审核员登录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管理办公室对预算进行初审并报学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准后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各单位根据“一下”预算控制数及修改意见,对预算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2.报送时限

(1)请各单位指定预算编制人员(预算经办人员若干及复核人员1名),并于2019年7月16日前将《2020年责任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名单》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设置权限。

(2)请各单位预算复核人员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预算复核并网上提交财务管理办公室。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将于9月30日17:00准时关闭,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预算。

(3)请各单位根据财务管理办公室初审意见及“一下”预算控制数修改预算,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重新提交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将于11月30日17:30准时关闭,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修改预算。

3.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财务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05105。

  

  

  

  

附件:

附件1:2020年责任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名单.doc

附件2:2020年暨南大学部门责任预算申报表.xls

附件3:2020年暨南大学部门责任预算申报表填报说明.docx

附件4:2020年暨南大学部门责任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5:2020年暨南大学部门责任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docx

  

财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