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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84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校的工作安排,珠海校区分党校拟定于10月上旬到11月中旬举办第84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推荐学员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

1.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参加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的对象为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经过学校党校审核通过的本校学生、教工发展对象。即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前,信息已录入党务系统。

2.在原单位取得了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其培训结业证书由分党校统一收齐上交学校党校审核。原则上培训结业证书3年内有效,超过3年的,持有人需重新参加党校培训。已在高中参加党校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在大学期间需重新参加党校学习。

3.被推荐者无待重修科目(若有重修科目需已获得合格成绩),无违法违纪行为;被推荐者需经过所在班级民主推优,择优录取,留存推优会议记录备查。

4.党校课程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周四下午有其他课程或安排的同学(包括修读学校相关专业的双学位需要周四下午上课的同学),原则上不予推荐本期党校学习。

二、报名方式

请各级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党校培训相关工作,并据上述推荐注意事项严格把关,做好推优工作。

请各单位于9月29日12:00前提交推荐培训学员名单。同时将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后的纸质版报名表和被推荐学员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表格填写到当前考察阶段)一起交到校区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35)。学校党校将根据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培养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审核,请各单位确保学员信息录入完整和准确,学校党校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入党培训教材和培训记录本。

逾期未提交推荐名单并完成系统录入的,视为放弃此期推荐学员。

三、课程安排

按照学校党校要求,培训内容包括专题辅导报告、学习交流会、观看主题教育片、实地考察教育活动等。结合校区实际,本期党校将为学员安排4次的辅导课程,4次的讨论学习,3次主题教育片,以及至少1次校外实地考察教育活动。除必要的课程学习外,学员需下载“学习强国”APP,并在课程结束前达到300积分要求。


附件:第8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xls

      

暨南大学党校珠海校区分党校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