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男教职工配偶婚育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和机关团体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定,按照学校计生办的统一安排,校区2019年度男教职工配偶婚育情况调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函调对象:配偶不在我校工作的已婚且已育二孩以上的男教工(女方年龄49岁以上除外)。
二、函调内容:以上教工配偶本年度婚育情况
三、函调要求:
1.请校区各单位负责计生工作老师即日起到233室领取函调证并发放给有关男教职工,并于11月29日前将本单位按要求填写、加盖公章的所有函调证交回到校区党政办公室登记(行政楼233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505935)。
2.各有关男教职工将函调证交配偶单位计生管理部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若配偶单位无计生部门的,可到街道办理;配偶单位在外地的,可以书面形式回函;配偶没有固定单位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理。
3.夫妇一方落实绝育措施满一年的不需函调。
4.符合政策生育未满一年的不需函调。
请校区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本项工作的组织工作。凡无故不按时完成函调,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不予发放年度计生奖。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