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85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学员的通知
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举办第85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区实际,现将珠海校区分党校关于推荐第85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学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条件
(一)参加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的对象为: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于2020年4月10日前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要求相关信息已录入党务系统,并报学校党委备案的学生、教工。
(二)在原单位取得了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其培训结业证书由分党校统一收齐交学校党校审核。原则上培训结业证书3年内有效,超过3年的,持有人需要重新参加党校培训。已在高中参加党校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在大学期间需要重新参加党校学习。
(三)被推荐学生无待重修科目(若有重修科目需已获得合格成绩);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往期党校学习中途退课、或心得体会被认定抄袭的学员,不建议被推荐;被推荐者需经过所在班级民主推优,择优录取,留存推优会议记录备查。
二、课程安排
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由学校党校举办,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开展。参训学员经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学校党校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学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登录学习。
(一)学生学员培训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发展党员流程、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必修课程。同时,还设有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法律基本知识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教工学员培训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必修和选修课程。
(二)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
1.课程学习:培训学员必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员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不计入学时。
2.交流研讨:由班级管理员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班长一名或班委若干,协助组织学员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分组开展讨论学习。讨论学习的次数不少于3次,内容可涉及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时事政策、理想信念教育等。
各学院党组织、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学院辅导员要发挥引领指导作用,认真组织、参与、监督本单位各小组的讨论学习,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学院党组织负责人至少要参加其中一次讨论学习会。
3.撰写思想汇报:培训学员结合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思想汇报。
4.在线考试:培训学员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合格分数为70分,不设补考。
培训结束后,由班级管理员统一在线打印符合结业资格学员学时证明和结业证书,上报学校党校审核。
三、违纪处理
思想汇报由学校党校统一在线审核,思想汇报抄袭的学员,取消其结业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校期间参加党校学习资格;字数不达标的,从退回日起一周内重新提交。
四、结业要求
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于5月18日前向珠海校区分党校提交具备结业资格学员名单、学员《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结业学员一寸彩照、学员学时证明和考试结业证书,珠海校区分党校汇总后于5月20日前上报学校党校。经学校党校审核合格后,统一发放学校党校结业证书。
五、报名方式
请校区各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党校学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并据上述推荐注意事项严格把关,要确保学员报名信息、党务系统信息和学员本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
各单位于4月8日前将报名表(附件)和学员《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交到校区党政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jnzh@jnu.edu.cn。校区分党校汇总名单后报学校党校审核,学校党校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放学习卡。
特此通知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