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珠海校区2021年重大投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编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暨财〔2020〕9号)及暨南大学珠海校区预算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暨珠〔2019〕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校区项目规划和立项工作,进一步推进项目库建设,即日起启动珠海校区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含申请中央改善办学条件财政资金及珠海校区预算资金项目)。相关电子表格版见附件。
请校区各单位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yy1128@jnu.edu.cn,纸质版需由部门领导、分管校区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报至财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22室)。
附件1: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评审要求.docx
附件4: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模板.xls
附件5: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二级项目支出明细表及参考模板.xls
财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