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暨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行为规范
为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暨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行为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暨南大学职工的行为管理。
一、每日按时健康打卡,严格如实报告个人的健康状况、停留地点等疫情防控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不得谎报、瞒报。
二、自觉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进入校门、办公楼主动出示校园卡、接受体温检测,维护管理秩序。
三、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不组织、不参与各种聚集性活动。
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措施,见面不握手、出门戴口罩,少乘电梯、多走楼梯,勤洗手、讲卫生。
五、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做到定期消毒。
六、职工往返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者,要主动报告,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居住小区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的,要按照小区防疫部门或居委会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小区防疫部门或居委会无要求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居家办公或到岗办公。
七、职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医。职工在居家场所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就诊途中做好防护措施,遵医嘱治疗和休息。职工在办公场所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单位,单位应向学校报告,并协助职工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单位应对办公场所进行充分的通风和消毒。症状严重的,联系学校防疫工作小组,按防疫工作小组指示操作。
八、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出行报批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不出差、不走访亲友。因特殊原因需离开本地,到省内地区的,应报单位(学院、部、处)审批;到省外地区的,单位审批后报学校防控工作小组审批。到省外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的,返回后应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办公场所。
九、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国外出访。
十、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的行为表现纳入师德考核。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