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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珠海校区秋季学期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做好秋季学期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结合珠海校区实际,现将珠海校区教职工开学返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教职工开学前14天实行健康打卡制度。即自8月24日起,教职工应每天在教师健康系统进行打卡,对个人的行程,停留地点和健康状况如实进行申报。各单位健康打卡管理员需每日跟进本单位打卡情况,若健康情况有异动,请及时上报校区党政办刘老师汇总。

2.9月7日开学,教职工应全员返校到岗上班。因故未能返校的应按照考勤管理办法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3.教职工一般不出行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需要前往的,应由申请人提交出行申请(亲笔签名,扫描件)并填写《暨南大学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出访省外申请表》。由单位作为附件在OA发起请示,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经校区上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和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审批。各单位应落实防护措施,跟进了解出行人员的状况,做好服务工作。

4.各单位要特别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境外返校教职工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境外返粤(含外籍、港澳台籍)教职工的健康监测和分类管理制度,同时要深入做好健康服务工作。

5.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教职工,进校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批后,经校区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和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审批,并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或自我健康观察。

6.各单位要与境外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动态,有序分批安排境外教职工返校。目前在境外的教职工(含外籍、港澳台籍)若申请返回,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亲笔签名,扫描件)和《暨南大学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境外返回申请表》,由单位作为附件在OA发起请示,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经校区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审批。境外返粤返校的教职工,按照国家和省防控要求,完成入境后健康管理服务无异常,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7.各单位要分别建立返校教职工、未返校教职工台账,记录、追踪教职工健康状况,不允许教职工带病上班。各单位应于9月7日开学后上报未返校教职工名单至校区党政办。

8.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应对“疫后综合征”的压力挑战,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疫责任。对于不履行相关防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暨南大学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二严禁”纪律要求》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