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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关于编制2021年校区部门责任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结合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和广东省教育经费预算要求,根据《暨南大学关于编制2021年学校部门责任预算的通知》安排,现将2021年珠海校区部门责任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落实总书记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策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决议,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把过“紧日子”精神深度融入到日常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预算与学校及校区发展规划紧密对接,建立“战略-预算-绩效”一体化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现校区资源的科学配置,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2021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党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支出管理,压缩公务活动支出,厉行勤俭节约,以“节俭、增效”为目标,反对铺张浪费。二是坚持“综合平衡、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总原则,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四是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归口管理、逐级汇总”的原则,做到全员参与和分口分级管理。五是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申报、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贯穿预算资金使用全过程。

二、2021年预算安排的重点领域

(一)统筹资金解决民生政策性缺口所需经费,提高民生待遇。

(二)在国家“双一流大学”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双重政策的支持下,进一步统筹资金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促进校区学科建设从“高原”向“高峰”建设迈进。

三、预算编制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日程安排

责任部门

   工作任务

9月1日-9月30日

各责任预算单位

提交《2021年责任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名单》,编报本部门预算,在预算申报系统填报预算申报材料(请务必提供项目申报政策依据和申报预算金额测算标准依据,并在预算申报系统上填报,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10月1日-10月13日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及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对预算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定

10月14日-10月27日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及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当年财力及工作重点,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

10月28日-11月10日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会同校区各责任预算单位

论证各部门经费预算,指导各部门修改预算申报材料

11月11日-11月17日

各责任预算单位

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后提交本部门预算,并按部门工作任务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优先排序(在预算申报系统上填报后同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财务管理办公室)

11月18日-11月30日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汇总编制校区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12月1日-12月13日

校区党政联席会

审议校区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12月14日-12月31日

财务管理办公室

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编制学校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1年1-2月

校长办公会

审议学校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1年1-2月

党委常委会

审批学校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1年1-2月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下达预算

四、编制要求

(一)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1.各责任预算单位2021年校内预算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规模。项目预算申报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论证,提供申报政策依据和申报预算金额测算标准依据,并在预算申报系统上填报,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2.为增强各单位预算编制的自主性和能动性,2021年“一下控制数”将按部门预算总额下达,各责任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当年的工作重点及工作任务安排部门预算金额。

3.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追加。如遇到国家政策调整、学校工作任务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对预算执行产生重大影响需要调整预算的,原则上应从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批复总额内进行调剂。调剂应由预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区领导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4.如经过上述单位内部调剂仍不能满足实际经费需求的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每年分两次集中受理预算调整,具体时间段分别为:5月1日至5月15日,10月15日至10月31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调整。财务管理办公室对预算调整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后,统一报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预算严格审批使用经费,将经费用于指定的工作中,不得挪作他用或者超预算开支。

(二)加强2021年预算定额管理控制

1.合理制定定额标准,继续推动日常专项经费的定额化管理。

(1)部门维持经费、思政专项经费等,继续实行人均定额管理。

(2)学生活动费、团委活动费、就业工作经费、心理教育经费、社会实践活动经费、招生费、迎新工作经费等,按学生人数和往年人均水平确定定额。

(3)实验材料费、实习费等,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不同专业学生人数和往年人均水平确定定额。

(4)其他经费暂不定额化,维持往年水平,根据当年情况进行微调。

2.加强公共维持经费管理,控制公共维持经费增长。

(1)后勤管理保障支出,包括水电费、医疗费、设备维修费、垃圾处理费、日常修缮费等,按上年实际支出数分析增长原因后申请下年预算额度,厉行节约。

(2)各类服务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网络系统维保费、安全评估费等按合同核定预算额度,并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

(三)压缩“三公经费”、控制消耗性开支

根据财政部、中央统战部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为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各责任预算单位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行为,控制近几年增幅较大的消耗性支出预算。

(四)继续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责任管理

1.各责任预算单位在上报2021年预算时,所有申请预算的项目都必须填报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必须定性定量,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此外,为做好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还需整合部门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统筹考虑学校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将学校的总体目标与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结合起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严格履行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工作,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批复的前置条件,推动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份绩效”。

2.2021年学校将进行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行情况和预期效果。建立预算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

3.对于财政资金项目,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对项目进行优先等次排序。继续实行项目实施责任制,保证项目实施顺利完成。

(五)预算申报方式和报送时限

1.申报方式

2021年将采用新版预算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目前该系统正式上线前正进行最后一轮的测试,待新预算系统正式上线后,会安排软件公司举办一次新预算申报系统操作培训,新系统具体开放时间、登录方式和新预算申报系统操作培训时间将另行通知。

2.报送时限

(1)请各单位指定预算编制人员(预算经办人员若干及单位负责人1名),并于2020年9月8日前将《2021年责任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名单》报财务管理办公室设置权限。

(2)请各单位负责人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预算复核,并网上提交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将于9月30日17:00准时关闭,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预算。

(3)请各单位根据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初审意见及“一下”预算控制数修改预算,并于2020年11月17日前重新提交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将于11月17日17:00准时关闭,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修改预算。

3.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财务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05105。

 

附件:

附件1:2021年责任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名单.doc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