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党工委关于对校区科级干部岗位进行调整的通知
校区各单位:
因学校中层干部换届及珠海校区机构调整,珠海校区部分科级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根据《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暨党发〔2019〕54号)的要求,为保障珠海校区日常工作的有序运行,校区党工委制定校区科级干部岗位调整方案,经校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现决定于2020年9月启动珠海校区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把政治忠诚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和珠海校区党工委的把关作用,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校区党政管理与服务岗位上来,以共同推进校区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的指导文件
学校《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暨党发〔2019〕54号)和《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对学校党政管理干部进行换届的通知》(暨党发〔2019〕55号)等文件。
三、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集体负责制,由校区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科级干部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校区的科级干部调整工作。
1. 科级干部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 宏
副组长:林晓灵 屈 挺
成 员:党工委委员、校区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区党政办公室。
2. 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竞聘考核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 宏
副组长:林晓灵 屈 挺
成 员:党工委委员、校区领导+科级竞聘岗位所在单位正职
3. 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大朋
成 员:程 辉
四、任职条件
(一)符合《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因工作需要,已担任八级职员;
2. 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一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参加工作半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参加工作两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三年以上(辅导员岗位上的干部,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半),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六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在职修读大专或本科学历的干部,对其最高学历前的工作时间按每三年折合为一年计算,折合结果仅按整年数计算。
(三)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
2. 因工作需要,已担任七级职员,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八级职员三年以上。
五、竞争上岗岗位及调整程序、干部选任
(一)岗位职数
以下科级岗位面向珠海校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将采取竞争上岗的形式进行。
序号 | 机构 | 职务 | 职数 | 任职条件 |
1 |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工委 | 副主任/副书记 | 1 | 中共党员、 符合正科级领导任职条件 |
2 | 综合服务办公室 总务科 | 科长 | 1 | 符合正科级领导任职条件 |
3 | 综合服务办公室 保卫科 | 科长 | 1 | 中共党员、 符合正科级领导任职条件 |
4 | 综合服务办公室 基建科 | 科长 | 1 | 具有建筑工程类的资质 |
5 | 珠海校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室) | 主任 | 1 | 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
6 | 综合服务办公室 饮食服务中心 | 副主任 (副科级、负责工作) | 1 | 具备饮食行业专业资格 |
7 | 体育部 | 副主任(主持工作) | 1 | 副教授及以上资格 |
8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副主任 | 1 | 实验师及以上资格 |
9 | 国际商学院 | 办公室主任 | 1 | 中共党员、 符合正科级领导任职条件 |
(二)调整程序、干部选任
1. 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资格。
2. 公开报名。
根据校区公布的岗位和任职条件,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选择岗位进行自愿报名,每人可以报1个岗位,填写《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意向表》(附件1),亲笔签名后,于10月6日17:00前报校区党政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nzh@jnu.edu.cn。
3. 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相关的选拔任用条件。
4. 召开科级岗位竞聘面试会。
(1)由校区科级干部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竞聘面试会,听取竞聘人员的5分钟竞聘演说,全校区教职工可自由参加。竞聘会具体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需提前3天向全校区公布。
(2)竞聘者向与会人员作简单的自我介绍并重点阐述工作设想和思路,校区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竞聘考核小组成员按照面试有关规定对竞聘者进行提问,并在《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试评议表》(详见附件2)上评分。
(3)竞聘职位所在单位的相关教职员工参加民意测验,在《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试民意测验表》(详见附件3)上对竞聘者是否具备竞聘岗位所需工作能力进行评议。
(4)根据面试成绩、民意测验情况和干部德才表现,综合考虑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经校区科级干部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酝酿,充分讨论后确定竞聘岗位拟任人选,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5)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任命。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