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工会关于选举学校“双代会”代表、提名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暨南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暨党通[2020]32号)精神,结合校区实际,对推选学校“双代会”代表和提名学校工会委员候选人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学校党委和珠海校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团结和依靠校区教职职工积极参加参与校区建设与民主管理,做好“双代会”的换届工作,着力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为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奋斗。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选举学校“双代会”代表
(二)提名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选举工作在校区党工委的领导下,专门成立校区选举工作小组,由校区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选举产生珠海校区代表团。
校区选举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林晓灵
副组长:张大朋、朱蕴利、肖云、滕斌、吕新广、冯璐秀、武建华、张宇明、黄庆章
成员:陈晖、容浩、田娟、王雷、郑桂华、刘玲子
四、代表的人数及组成
(一)代表人数与名额
学校按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的6%选举产生代表,实行一套代表制,即选举产生的代表既是教职工代表,也是工会会员代表,由各单位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根据学校的安排,珠海校区代表团总人数为20人。其中,校区工会的代表名额为19个,另1个代表名额是分管校区的校领导的代表名额,由学校工会直接下达到校区工会,并参加校区工会的选举,但不占校区工会的名额。
(二)“双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为了保证出席会议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进行选举时,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对代表的组成还应注意以下原则:
1.按照教师、行政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代表相结合的原则。校区代表团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
2.各类职称、职务代表相结合的原则。每一类职称的教职工应有适当比例的代表。校区代表团教师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5%,处级干部职务的代表不少于行政干部代表总数的50%。
3.老中青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老中青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且年龄一般要求能任满一届,4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5% 。
4.男女代表比例适当的原则。代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教职工代表。
5.代表中要综合考虑到学科带头人、民主党派、无党派、归侨、少数民族代表。
五、代表的资格与条件
校区在岗在编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一)政治素质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道德品行好。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三)履职能力好。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身体健康,履职意愿强,能够较好履行双代会代表职责。
(四)表率作用好。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群众基础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在教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受到教职工群众信赖。
六、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1.珠海校区代表团总人数为20人,按照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的原则,校区“双代会”代表候选人数为24人。
2.根据工作需要,分管校区的校领导及校区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列为代表候选人;建议校区工会委员也列为代表候选人。
3.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应根据代表条件和代表名额,按以下候选人数分配名额及代表组成要求,通过广泛酝酿、推荐,提出校区“双代会”代表的候选人名单,总支或支部委员会通过后,报校区选举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序号 | 单位 | 会员数 | 候选人数 | 代表组成 |
1 | 人文学院 | 52 | 4 | 教师2人, 45岁以下2人 |
2 | 翻译学院 | 33 | 2 | 教师1人, 45岁以下1人 |
3 | 国际商学院 | 43 | 3 | 教师2人, 45岁以下1人 |
4 | 包装工程学院 | 16 | 1 | 教师1人; |
5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55 | 4 | 教师3人, 45岁以下2人 |
6 | 国际能源学院 | 51 | 4 | 教师3人, 45岁以下2人 |
7 | 机关及直属单位 | 78 | 5 | 教师2人, 45岁以下3人 |
8 | 学校工会 | —— | 1 | 分管校区的校领导 |
小计 |
| 328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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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区选举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校区“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校区党工委审批同意后,公示5 个工作日,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时,应进行预选,并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二)代表选举程序。
1.选举工作由校区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以6个学院、1个机关及直属单位,设立选举投票分点(箱)。总监票员、计票员和监票员人选须经校区选举工作小组表决通过方能担任。
2.校区工会负责将印制好的选票(代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加盖公章后,按会员人数,将选票下发给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校区工会派员监督。
3.校区工会统一计票。投票结束后,校区计票人员统一将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统计,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总监票人签字后,由校区选举工作小组组长公布选举结果。
代表候选人获得过半数选票时,方可当选为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补足。
4.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应举行选举大会或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参加投票选举。
(1)正式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2)参加投票的人数应超过本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式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
(3)不能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4)教职工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另选 其他人,也可以弃权。
(5)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6)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5.选举结果报送
校区选举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按照过半数且得票多者当选的原则,确定珠海校区当选学校“双代会”正式代表,并将正式名单上报学校工会。
七、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提名
校区“双代会”代表团成员召开会议,酝酿、提名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八、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时间 | 负责 单位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11月23日-24日 | 校区工会 | 制定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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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月27日 | 校区工会 | 发布选举“双代会“代表、提名工会委员会委员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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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月28日-30日 | 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 | 酝酿候选人并提交同级党组织审批。11月30日17:00前提交候选人名单(附表1)给校区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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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月1日-2日 | 校区选举工作小组 | 审议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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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月3日-7日 | 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 | 候选人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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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月8日-9日 | 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 | 选举代表。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定点投票箱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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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2月9日 | 核对、统计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投票人数和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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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 | 校区选举工作小组 | 召开工作会议,按照过半数且得票多者当选的原则,确定珠海校区当选学校“双代会”正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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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月10日 | 珠海校区“双代会”代表团 | 成立珠海校区“双代会”代表团,提名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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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月11日 | 校区工会 | 向学校工会报送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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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2月12日-30日 | 校区工会 | 做好换届文件归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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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待学校通知 | 校区工会 | 提案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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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