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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做好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珠海校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抗战时期入党的老党员;

(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

(三)年老、体弱、多病、孤寡、低收入、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四)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

(五)本人或其家庭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党员。

各单位如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请于2021年1月13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附件报送校区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35)。

二、慰问经费

参照往年做法,由学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进行慰问,所需经费从学校党委和校区党工委留存党费中支出。

 

附件:慰问困难党员登记表.doc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联系人:朱俊英,0756-85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