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新闻
校区要闻

珠海校区党工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根据《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暨党发〔2021〕9号)要求,结合校区实际,现将珠海校区党工委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紧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二、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求

(一)全体党员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议大会的党员,会前须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二)患有精神疾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年老体弱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可不参加民主评议。

(三)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方法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从简。具体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按照学校党委基本要求,根据各党支部和党员情况自行安排,工作方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仍在影响期内的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

(五)尚未取得联系或已取得联系并纳入组织管理的失联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按照中组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法步骤

(一)深入开展学习,筑牢思想基础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各党支部要以“像优秀共产党员那样去奋斗”为主题,集中召开一次以先进模范为镜,向先进典型看齐,学习卢永根等同志先进事迹的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会。通过集中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新图景,面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对标先进,找差距、明方向,齐心协力,谱写学校改革发展新篇章。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诚恳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规定,把党支部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搞清楚,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查摆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要釆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典型,尤其是要结合学习卢永根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釆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认真组织测评,客观公正评定

在党员大会上,釆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综合民主测评结 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强化评定结果运用,充分激发党员活力,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进行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聚焦问题抓整改,强化责任抓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来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校区党工委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校区党工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的、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履行好作为一名普通党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主动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关心指导党支部(党小组)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所在党支部要向党员领导干部发出提醒函等方式,及时进行督促提醒,会后汇总报给校区党工委后统一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

(二)压实责任加强指导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要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派员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把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好开实,让民主评议真正评出压力和动力。要注意加强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等。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稳妥开展评议工作,并填写《暨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1)、《暨南大学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表(党支部)》(附件2),由学院党组织和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收齐后,于3月18日之前报送校区党工委,并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时录入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1.暨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x

附件2.暨南大学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表(党支部).docx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