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中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根据《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党工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暨珠党〔2021〕3号),请各教工党支部,在5月份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开展一次以“学党史、践初心、守规范、育人才”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专题支部专题学习活动。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学党史”: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和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结合“两弹一星”精神、“探月精神”学习,向卢永根、黄旭华、张桂梅、陈祖辉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学习,深刻感悟优秀共产党人特别是教师科研工作者的政治品格和精神境界。
“践初心”: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员要坚守“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教师教辅人员要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行政后勤人员要践行服务师生、廉洁自律的操守。
“守规范”: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10月13日)、《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文件,晓规范、明底线。
“育人才”:立志成为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坚持促进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模范遵守教师规范、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努力做到“四个相统一”、成为“四有好教师”,持续提高育人意识和成效。
二、学习要求
1.做到组织有序、覆盖全面。
请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统筹抓好所属支部的专题学习活动,开展指导检查,将各支部(党小组)学习具体安排提前报备校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督导组;
请各支部抓好具体学习,范围应该覆盖到支部所在单位(部门)的所有党员和非党员,把自学和集体学习结合起来;请校区党工委、学院总总支、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委员,主动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者所联系支部的专题学习。
2.做到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
在支部集体学习时,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典型事迹,在职教职工要对照十项准则和四有好老师标准,联系实际进行自我剖析,进一步守初心使命、强意识规矩,做到晓规范底线、改差距不足。
教师主要从意识形态、为人师表、师生关系等方面,管理人员着重从政治三力、廉洁自律、服务师生等方面,剖析检视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短板。
3.做到学习教育与风气营造相统一。
此次专题学习,需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有报道,重视过程设计、做好总结宣传。
学习结束后,请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收齐所属各教工党支部(党小组)的专题学习总结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校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督导组(联系人:程辉,朱俊英,联系方式:8585097,8505937)。
校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督导组也将开展抽查督查。
特此通知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