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5-2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位师生员工:
伴随气温不断升高,校区逐渐进入用电的高峰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的要求,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本着“节能减排、安全使用”的原则,请各位师生在使用空调的过程中,自觉遵守空调温度控制要求,校区拟于6月-10月进行随机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下班离开前,请记得关闭空调。在室外温度适宜的过渡季节或早晚温度比较适合的时候,尽量通过开窗自然通风的方式调节室内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
节能减排,需要我们共同参与。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珠海校区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