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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研究院):

暑期将至,为在疫情期间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安全工作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现将实验室暑期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研究院)应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学院(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明确的值班、值日表,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暑期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层如实上报。

2.切实做好实验室放假前隐患自我排查。各学院(研究院)务必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及实验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查出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各学院(研究院)要对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尤其是涉及消防、危险化学品、贵重仪器设备、特种设备、高温高压高速运转设备、实验室水电等方面的培训。

4.加强实验室人员进出管理。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对出入人员要做好登记,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实验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实验结束关好门窗、水、电、气。

5.加强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强酸强碱强腐蚀品,大功率电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气瓶等管理。安全存放及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定期检验消防设施及器材。

6.有序开展实验室搬迁相关工作。为确保下学期实验课有序、顺利的开展。请各学院(研究院)遵循实验室搬迁方案,确保人身安全,妥善做好实验室仪器、耗材、设备等打包、搬移、安装工作。

请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由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教育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请各学院(研究院)将暑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签字盖章扫描件于7月16日下班前发送至学科办邮箱ozhxkb@jnu.edu.cn,联系人:龚梅琳 ,07568505338。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校区2021年暑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xls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