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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暨南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十四五”期间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规划,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和优质资源共享,提升实验教学质量,特开展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根据《暨南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心申报基础

1.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

2.建立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和教学手段。

3.建设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

4.具备一支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队伍。

5.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填写《暨南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2.申报单位关于规章制度、教学成果等文件可制作成申报材料附件,附件目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制成1个电子版文件。

3.《申请书》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附件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331室)。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20068;电子邮箱:jlzhang@jnu.edu.cn


附件1:暨南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

附件2: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