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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关于编制2022年校区部门责任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暨南大学关于编制2022年校区部门责任预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编制2022年珠海校区部门责任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策,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

预算编制与学校及校区发展规划紧密对接,深化“战略-预算-绩效”一体化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实现校区资源的科学配置。把控财务风险,落实归口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预算分配机制,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结合财政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校区2022年预算编制原则: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二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民生、保运转;三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结合部门存量资金规模安排预算支出;四是以项目库为基础改进预算编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突出保障重点,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五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二、预算编制重点工作

(一)2022年校区部门责任预算编制以学校及校区规划和重点任务为基础,重点解决民生政策性缺口所需经费,提高民生待遇。

(二)立足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大学建设、“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不断增强学校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提高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为校区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三、预算支出编制程序与时间

按照“二上二下”预算编制程序安排如下:

预算支出编制程序与时间安排

日程安排

责任部门

工作任务

9月30日-10月22日

各责任预算单位

1.基本支出经费预算。(1)人员经费需在预算申报系统填报,根据教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在校学生人数以及标准进行测算编制;(2)以部门为单位,汇总编报《2022年校级责任预算“一上”部门工作计划表》(提交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1)

2.项目支出经费预算。根据年度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包括原自筹经费专项及中央财政专项。

10月23日-11月30日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及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基本支出)

1.审核基本支出经费预算,以预算单位为整体测算预算控制数。

2.根据学校财力及发展规划,以预算单位为整体下达2022年基本支出 “一下”预算控制数。

12月1日-12月24日

各责任预算单位(基本支出)

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内细化预算,并在系统内编报2022年“二上”预算。

10月23日-11月14日

校区各责任预算单位、校区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支出)

1.校区各责任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职责向校区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校区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范围内项目进行论证审核,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分管校区领导确认后提交校区重投会讨论。

11月15日-11月30日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校区归口管理部门、校区重投小组办公室(项目支出)

校区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重投会讨论意见,对拟实施项目组织深化预算,提交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并报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10月23日-12月24日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各责任预算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支出)

1.财务处审核《项目申报书》,出具初步意见;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二次转拨项目申报、遴选、论证,根据学校年度发展规划,在年度预算额度内进行项目排序;初步意见及排序计划报学校重投会讨论。

2.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财务处及重投会意见,对拟实施项目组织深化预算,提交财务处。

3.财务处对项目深化预算进行评审,初定项目投资金额,报学校重投会、学校预算委员会审议。

12月1日-12月24日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校区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12月24日-2022年1月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各责任预算单位、学校重大投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预算委员会

1.财务处根据中央及省财政控制数及学校收入预算数,核定学校2022年预算支出规模。

2.需要调整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的,财务处通知相关预算单位修改预算。

3.财务处拟定年度预算收支方案,报重投会、学校预算委员会审议。

2022年1-2月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汇总编制校区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2年1-2月

 校区党政联席会

 审议校区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2年1-2月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编制学校部门责任预算草案

2022年1-2月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汇总编制学校部门责任预算草案,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

2022年1-3月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按预算批复拨款

 

四、预算支出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预算编制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度的变化及财政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照暨南大学关于编制2022年学校部门责任预算通知,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现对2022年校区部门责任预算编制内容进行了调整,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和项目支出(含原自筹业务专项)经费预算,具体如下:

1.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包括两部分: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

人员经费,指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生支出等。具体包括:(1)基本工资及统一津贴、绩效工资、离退休费、住房改革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合同工工资等预算,由校区党政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2)学生奖助学金预算由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工委统一编制;(3)校区各单位申报的专项奖励、专项补贴等均应纳入基本人员经费范围,各单位申报后由校区党政管理办公室审核管理。

运行经费,指学校合理保证各部门日常运行和基本履职所需经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具体包括:(1)部门维持费:用于维持部门日常办公、印刷、差旅、培训、交通等其他辅助支出;(2)部门工作经费:用于履行职责的日常业务支出。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下列支出:单项设备购置、单笔修缮费、单笔维护或维保费≥10万元;校级课题研究项目、各部门组织的面向全校师生的培训(地点非校内)。

2.项目支出经费预算。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规划。项目支出经费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省级财政项目资金、学校自筹专项资金等,不含科研横向及科研纵向资金。各独立预算校区的自筹专项预算在本校区申报。

(二)预算编制要求

预算编制应与学校及校区规划高度匹配,坚持“以事定财”的理念,议事在先,定财在后。涉及校区的基本建设、大型维修、大型仪器设备采购、人员经费等重大经济事项应提前履行校区集体决策程序,未经校区决策的重大事项,不予安排预算。

各责任预算单位应认真编制好本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及校区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当年收入情况及往年实际支出情况统筹测算全校支出规模。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原则,结合部门实有人数、常规工作事项、历年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存量资金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变动因素统筹确定。

各责任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支出经费预算,应严格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所有表格。项目支出以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重点建设、提质增效为导向,在控制额度内按轻重缓急安排预算。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储备、项目论证、项目立项、预算评审、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为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基本支出经费不得与项目支出经费混用,一经发现除相应扣减预算额度以外,还需核减下年预算额度。同一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预算,学校自筹专项如作为中央、省级财政项目的配套,应与中央、省级财政项目整体申报。

2022年学校部门责任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追加。如遇到国家政策调整、学校工作任务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对预算执行产生重大影响需要调整预算的,按照规定调整程序执行。

五、预算申报方式和报送时限

(一)申报方式:采用预算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和EXCEL表格线下申报结合的方式。

(二)报送时限

请各单位指定预算编制人员(预算经办人员若干及单位负责人1名),并于2021年10月9日前将《2022年责任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名单》(附件3)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设置权限。

各单位应于2021年10月22日前完成本单位“一上”预算复核,12月24日前完成本单位“二上”预算复核,并网上提交至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将于上述截止日的17:00准时关闭。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预算,过期将不予受理。

(三)重要说明

2022年学校部门责任预算对各责任预算单位的经费卡进行了调整,划分为基本支出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将分别对各责任预算单位发送调整表格。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财务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05105。

 

附件1-2022年校级责任预算“一上”各部门工作计划表.xlsx.xlsx

附件2-项目申报书.xls

附件3-2022年责任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名单.doc.doc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