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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宿舍楼栋工作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宿舍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同学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我校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学校将在学生宿舍各楼栋完善楼栋长、楼层长、宿舍长配备和工作制度,相关职责和要求如下。

一、人员设置

根据楼栋和楼层的规模,每栋宿舍楼设立楼栋长1名,每层楼设立楼层长1-2名,每间宿舍设立宿舍长1名。(含研究生)

二、工作职责

(一)楼栋长职责

楼栋长负责协助学校学生宿舍主管部门面向本栋住宿生开展工作,反映住宿生意见,向学校提出可行性建议,工作职责包括:

1.协助社区中心落实本栋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指导本楼栋楼层长、宿舍长工作。

3.负责定期组织走访本楼栋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意见。

4.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本楼栋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5.负责本楼栋学生文体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6.在栋内开展学生宿舍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二)楼层长职责

楼层长负责本楼层内的宿舍区教育管理工作,工作职责包括:

1.完成社区中心指导老师和楼栋长交办的工作。

2.负责本楼层学生的意见建议汇总。

3.检查和督促本楼层学生做好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4.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本楼层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宿舍长职责

宿舍长负责带领全体宿舍同学营造和谐、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向宿舍成员传达卫生、安全、消防等各种信息。

2.制定宿舍文明公约的制定和执行。

3.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在宿舍内的执行。

4.及时上报本宿舍内的异常情况。

5.督促宿舍同学正确使用房屋及家具设备,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6.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楼层长、楼栋长或指导老师。

三、人员要求和产生方式

(一)楼栋长、楼层长和宿舍长需符合以下要求: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乐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创新精神,愿意团结和带领同学们开展文明宿舍建设。

3.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二)楼栋长、楼层长和宿舍长产生方式

1.楼栋长、楼层长和宿舍长均通过学院推荐及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

2.各学院根据学生住宿分布,按社区中心发布的信息推荐楼栋长和楼层长候选人,住宿生也可自我推荐,经学院辅导员同意后,将报名表交至社区中心,社区中心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组织面试或其他方式确定人选。

3.宿舍长由宿舍集体决定后,报学院辅导员确认,填写表格后由学员统一将名单发至社区中心。宿舍成员由不同学院学生组成的,由拟任宿舍长的同学所在学院报社区中心。

担任楼栋长、楼层长的学生,以学生干部的身份担负起学生宿舍区域的学生自我教育管理工作职责,日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工作培训和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学可由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推荐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评优评奖。

请各学院重视学生宿舍设置楼栋长、楼层长、宿舍长的工作,根据附件1《各学院推荐楼栋长、楼层长涉及楼栋楼层一览表》遴选本院优秀同学,填写附件2《楼栋长推荐表》、附件3《楼层长推荐表》、附件4《宿舍长推荐表》,于2021年10月13日前发送至腾讯邮箱154644319。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56-8505915


附件1:珠海校区各学院推荐楼层长涉及楼栋楼层一览表.docx

附件2:各学院栋长推荐汇总表.zip

附件3:各学院层长推荐汇总表.zip

附件4:XX学院宿舍长推荐表.xlsx

 

珠海校区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