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关于开展 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校区各单位:
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暨人〔2021〕179号)通知精神,现将校区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校区全体在职教职工,均需按所聘岗位进行考核。
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以及党政管理岗非领导职务人员根据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考核工作相关通知进行考核。
党政管理岗领导干部待学校党委组织部启动相关考核工作后再考核。
由学校聘用在两类岗位上的教职工(双肩挑),其党政管理岗考核参加设岗所在单位的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其专业技术岗考核参加设岗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考核,两个岗位均纳入所在业务单位的考核基数和优秀等级指标。
合同制职工待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启动相关考核工作后再考核。
二、考核系列
(一)学院教职工考核系列
1.考核人员:学院专业技术岗、党政管理岗非领导职务、工勤岗位人员。
2.考核时间:本次年度考核考察时间范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人员在新单位未满3个月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超过3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前段情况,现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内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个人年度总结等。
4.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年度考核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应掌握在本单位总岗位数的10%以内,但要兼顾学科、人员和各系列的分布。优秀率超过比例的单位,学校一律不接受其考核材料。考核人数不足5人的单位,隔年给予1个考核优秀指标。
5.师德考核:参照《暨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按《暨南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6.考核等级评定:召开学院考核小组工作会议,经集体讨论,按不超过10%的优秀率投票评定优秀等级名单。
(二)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职工考核系列
1.考核人员:机关及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党政管理岗非领导职务、工勤岗位人员。
2.考核时间:本次年度考核考察时间范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人员在新单位未满3个月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超过3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前段情况,现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内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个人年度总结等。
4.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年度考核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应掌握在本单位总岗位数的10%以内,但要兼顾学科、人员和各系列的分布。优秀率超过比例的单位,学校一律不接受其考核材料。考核人数不足5人的单位,隔年给予1个考核优秀指标。
5.师德考核:参照《暨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按《暨南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6.考核等级评定:
(1)由机关及直属单位各部门班子经集体讨论后,推荐本部门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按不超过10%的优秀率推荐。本部门该考核系列总岗位数不足10人的,可推荐1名优秀候选人(或不推荐);超过1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或以上优秀候选人(须排序),报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小组评定。
(2)召开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小组工作会议,经集体讨论,按不超过10%的优秀率投票评定优秀等级名单。
三、考核方法与组织
1.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校区组织实施、分级分口管理的原则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2.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学院教职工考核系列(含专业技术岗人员、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进行等级评定,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考核小组指定专人兼任考核工作管理员,协助考核工作实施。
3.机关及直属单位成立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职工考核系列(含专业技术岗人员、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进行等级评定,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小组指定专人兼任考核工作管理员,协助考核工作实施。
4.校区汇总统一报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审定。
特此通知
附件:
2.暨南大学珠海校区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备注:请自行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年度考核表,需手写签名)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21年12月2日
(联系人:刘锡赟,地点:行政楼233室,联系电话:8505935,电子邮箱:jnzh@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