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2021年度暨南大学-赛莱拉教育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赛莱拉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暨珠〔20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校区决定启动2019-2021年度暨南大学-赛莱拉教育基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9-2021年度在学习、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师生员工。
二、奖励类别
1.“赛莱拉”学生助学金
2.“赛莱拉”教学突出贡献奖
3.“赛莱拉”科研突出贡献奖
4.“赛莱拉”优秀管理服务奖
三、评审办法
按照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学工办负责学生助学金、教学办负责教学突出贡献奖、科研办负责科研突出贡献奖、党政办负责优秀管理服务奖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需经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方为有效。
四、奖励办法
奖项类别 | 金额占比 | 拟奖人数 |
学生助学金 | 22% | 20 |
教学突出贡献奖 | 26% | 15 |
科研突出贡献奖 | 26% | 15 |
优秀管理服务奖 | 26% | 15 |
五、申报流程
(一)“赛莱拉”学生助学金
1.奖励对象
珠海校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1)学习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科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文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优先考虑。
2.名额分配
学院 | 困难人数 | 分配名额 |
人文学院 | 139 | 4 |
翻译学院 | 53 | 1 |
国际商学院 | 212 | 6 |
包装工程学院 | 38 | 1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173 | 5 |
国际能源学院 | 101 | 3 |
合计 | 713 | 20 |
3.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者填写《暨南大学“赛莱拉”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有效期内困难生登记回执复印件。
(2)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院组织初审并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纸质材料和学院汇总表(加盖公章)递交至校区学工办复审,同时将电子版学院汇总表(见附件)发到qq邮箱57568038。
(3)学生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学生上交时间:2022年2月28日下班前
学院审核时间:2022年3月1日-7日
学工办复核时间:2022年3月8日-11日
4.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
(1)附件2《暨南大学“赛莱拉”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2)有效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绿卡)复印件一份;
(3)2020-2021学年成绩单(并盖公章确认)。
(二)“赛莱拉”教学突出贡献奖
1.评选对象
珠海校区在岗的正式教职工,从事本科一线教学工作,无教学事故记录或受到其他处分,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2.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的下列某一项或多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
A.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配合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主动参与各项教研活动。(如:年度本科教学授课总量大,承担新开设课程、难度较大的课程等);
B.承担外招生本科课程;
C.教学效果优秀,本科课程评估分居学院前10%;
D.所承担课程获评“本科课程中心”AAA课程;
E.指导学生论文获评优秀本科毕业论文;
F.指导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G.指导本科生科技学术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参照条件:
(1)以第一申请人、负责人或完成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本科教学工程”相关项目立项或荣誉。主要包括如下类别: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专业主干课程群、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学团队、精品教材(包括规划教材等)、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教学名师奖以及其他省级及以上级别的、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本科教学类的项目立项或荣誉;
(2)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类竞赛奖励;
(3)获得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包括教育教学奖、教学竞赛奖)。
3.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者按要求填写《暨南大学“赛莱拉”本科教学突出贡献奖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交验,复印件1份),于2022年2月28日(周一)前交至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处。
(2)各学院(部)按照下述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由专人对被推荐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核对人签名)。
单位名称 | 名额(人) |
人文学院 | 3 |
翻译学院 | 2 |
国际商学院 | 2 |
包装工程学院 | 1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国际能源学院 | 3 |
体育部 | 1 |
合计 | 15 |
(备注:分配名额依据各学院/部从事本科一线教学工作人数占校区七个教学单位从事本科一线教学工作总人数的比例)
(3)各学院申报名单需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在学院内公示后,将所有推荐材料及公示结果于2022年3月8日(周二)前报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炳淋,电话:8505789,地点:行政楼154室。
附件1:暨南大学“赛莱拉”获奖汇总表
附件3:暨南大学“赛莱拉”教学突出贡献奖申请表
(三)“赛莱拉”科研突出贡献奖
1.评选对象
无教学事故记录或受到其他处分,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在称职(以上),对珠海校区科研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教师,均可申请。
2.评选条件
A.学术论文类:按暨南大学期刊分类A类及以上类论文。
B.科研项目立项类:获国家级、省部级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文科单项资助经费20万(含)以上、理工科单项资助经费50万(含)以上的横向项目。
C.获奖成果类:获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奖励的科研成果。
D.发明专利类: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
3.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者按要求填写《暨南大学“赛莱拉”科研突出贡献奖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交验,复印件1份),于2022年2月28日(周一)前交至各学院/单位科研秘书。
(2)各学院/单位按照下述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由专人对被推荐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核对人签名)。
学院/单位名称 | 名额(人) |
人文学院 | 3 |
翻译学院 | 2 |
国际商学院 | 2 |
包装工程学院 | 1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国际能源学院 | 3 |
体育部 | 1 |
合计 | 15 |
(备注:名额分配依据各学院/单位从事科研工作人数占校区科研工作总人数的比例)
(3)学院/单位将被推荐人名单及材料在学院/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推荐材料及公示结果于2022年3月8日(周二)前报校区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办公室。联系人:赵昕茹,电话:8505390,地点:行政楼142室。
附件1:暨南大学“赛莱拉”获奖汇总表
附件4:暨南大学“赛莱拉”科研突出贡献奖申请表
(四)“赛莱拉”优秀管理服务奖
1.奖励对象
(1)在各自的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对校区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且未受各类处分、年度考核成绩为称职(以上)的行政、教辅系列教职工(含合同制员工)。
2.评选程序
(1)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中心)、各职能部门研究,根据单位实际和个人表现情况,酌情申报优秀管理服务人员候选人名单,并填写《暨南大学“赛莱拉”优秀管理服务奖申请表》(附件5)于2022年3月4日(周五)前报校区党政办,党政办收齐名单后报校区审议。联系人:林雪婷,电话:8505937,地点:行政楼235室。
原则上要求以上各类奖项不重复申报,教学突出贡献奖、科研突出贡献奖申报名单需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在学院内公示后再提交至归口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申报人提交申请时,申报类别须与本人岗位所属类别保持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