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3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
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严格假期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做好教职工健康管理。
自2022年1月15日起,全体教职工实行每日健康打卡制度。 寒假期间各单位应准确掌握教职工“人在哪、在干什么、预计动向和健康情况”,并督促全体教职工坚持每日在健康打卡系统内打卡,并向本单位“人盯人”工作小组进行“日报告”、“零报告”。教职工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单位和所在居委会、社区卫生机构。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审批权限。
寒假期间实行 “人盯人”工作机制,各学院和各机关及直属单位作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责任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明确本单位“人盯人”工作小组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明确审批权限,由单位党政一把手严格把关,根据学校规定,结合防疫实际,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出行审批等相关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人。
确需出行的教职工请使用OA按以下流程执行:
离开校区所在地城市前往国内低风险地区和非重点关注地区:
学院教职工——学院审批
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职工——部门领导——分管校区领导
返岗时,市外返回教职工请提供48小时核酸方可入校
离开校区所在地城市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境外:
学院教职工——学院审批——校区防控办报备——学校人事处报备,经同意方可出行。
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职工——部门领导审批——分管校区领导审批——校区防控办报备——学校人事处报备,经同意方可出行。
返岗入校前:教职工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后,通过OA向所在单位申请,向校区防控办、学校人事处报备,经同意方可入校。
三、加强防疫宣传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暨南大学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工作的通知》《暨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一版)》《暨南大学关于师生违规出行涉疫事件处理原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应做好宣传工作,将各项规定、制度落实到位。教职工要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出行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在完成疫苗全程免疫6个月后再接种1剂加强针,携手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严格审批把关,做好教职工假期出行管理。
寒假期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报告本土病例的县(市、区、旗),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确需离开居住地的,由所在部处、学院、研究院(所)党政一把手严格审批。前往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的,由单位严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备案。各单位应分类精准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建立好教职工健康管理台账。
假期到市外出行的教职工必须按规定留足相应健康管理时间,确保按时返校返岗。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出行管理措施,督促教职工按期返岗,对未按期返岗的教职工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严格入校审批,做好教职工假期返校管理。
教职工从市外返回校区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从境外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返校的教职工,应及时报告单位和居住地所在街道,按照国家和属地要求完成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后,提前向学校申请获批后方可入校。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