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区内公开选拔珠海校区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办公室副主任的通知
校区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校区党委研究,根据《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暨党发〔2019〕5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珠海校区范围内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对珠海校区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进行选拔。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干部选拔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政治忠诚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和珠海校区党委的把关作用,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校区党政管理与服务岗位上来,以共同推进校区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干部选拔工作指导文件
《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暨党发〔2019〕54号)及《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级干部选拔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
三、干部选拔工作组织领导
坚持集体负责制,在由校区党委委员及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的科级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科级岗位的选拔工作。
(一)科级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林晓灵 屈 挺
成 员:党委委员、校区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区党政办公室。
(二)科级干部选拔工作竞聘考核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林晓灵 屈 挺
成 员:党委委员、校区领导+科级竞聘岗位所在单位
正职领导
(三)科级干部选拔工作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大朋
成 员:程 辉
四、任职条件
符合《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
五、竞争上岗岗位及选拔程序、干部选任
(一)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序号 | 所在单位 | 职务 | 职数 | 任职条件 |
1 | 珠海校区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 副主任 | 1 |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学习能力强,具有大局意识及服务意识;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已担任七级职员,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八级职员三年以上。 |
备注:校区外调入人员须到校区工作满一年(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核定的时间为准)。
(二)选拔程序、干部选任
1.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资格。
2.公开报名。
(1)请报名同志填写《暨南大学校内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暨南大学党政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请于11月4日(周五)下午5:30前将附件1和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交至珠海校区党政办公室(珠海校区行政楼235房),电子版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发送至珠海校区工作邮箱:jnzh@jnu.edu.cn。联系人:夏少云,联系电话:0756-8505931。
3.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相关的选拔任用条件。
4.召开岗位竞聘面试会。
(1)由科级干部选拔工作竞聘考核小组举行竞聘面试会,听取竞聘人员的8分钟竞聘演说,全校区教职工可自由参加。竞聘会具体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将提前3天向全校区公布。
(2)竞聘者向与会人员作简单的自我介绍并重点阐述工作设想和思路,校区科级干部选拔工作竞聘考核小组成员按照面试有关规定对竞聘者进行提问,并在《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试评议表》上评分。
(3)竞聘职位所在单位的相关教职员工参加民意测验,在《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试民意测验表》上对竞聘者是否具备竞聘岗位所需工作能力进行评议。
(4)根据面试成绩、民意测验情况和干部德才表现,综合考虑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经校区科级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酝酿,充分讨论后确定竞聘岗位拟任人选,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5)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任命。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