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选拔珠海校区第四期港澳台侨学生灯塔计划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暨南大学重要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区港澳台侨学生选拔“灯塔计划”培养工程第四期学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主要面向校区2022级、2021级外招生。其他年级及往期学员可再次报名。纳入灯塔计划培养的同学考核完成的获得1个通识教育学分。
二、名额分配
1. 2022级、2021级总计名额分配:国际商学院15-20人、人文学院15-20人、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15-20人、国际能源学院不少于6人、翻译学院不少于4人。
2. 坚持重点推荐原则。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灯塔计划学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港澳台侨学生参与,于11月7日(周一)12:00前将学院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腾讯邮箱:1214567749,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04办公室。
附件:XX学院港澳台侨学生灯塔计划第四期报名汇总表.xlsx
珠海校区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