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质保金、应付款、代收款等各类暂存款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按照学校审计处要求,校区各相关单位需整改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或部分质保金未及时清退问题。校区财务办已将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各类质保金、应付款、代收款等暂存科目明细以书面形式发放至各部门,请各部门梳理相关款项,于4月25日前至财务办通过报收、报支等操作对暂存款项进行清理。未到期等正常暂存款项及无法清理款项请书面列明具体原因。
珠海校区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