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组织全体教职工强化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见附件1),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全体教职工强化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和校区工作部署,现将学习贯彻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安排
1.校区党委组织校区管委会、各学院(研究院)主要领导干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教职工召开会议进行集中学习(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各学院(研究院)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落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议、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和专题培训,做到应学尽学、应训尽训,实现教职工全覆盖。
三、完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7日前将本单位组织学习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校区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3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cc0307@jnu.edu.cn。联系人:王翠,电话:8505935。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docx
附件2: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组织全体教职工强化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的通知.doc
附件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化学习情况统计表.doc
珠海校区党委、珠海校区管委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