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根据《广东省 2023 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组[2023]1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校区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全校师生员工要高度认识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踊跃参与帮扶捐款,能力不分大小,善举不分先后,人人奉献爱心,支持慈善公益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共同为学校乡村振兴工作做贡献。
二、相关要求:全面动员,人人参与。
(1)校区各单位要把开展“6·30”活动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到层层发动,人人参与,捐款要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按照去年的标准和方式方法发动教职员工开展爱心扶贫捐款;也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倡导“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理念,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引导学生关注乡村振兴,增强社会责任感。
(2)校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好捐款活动,并做好接收和登记工作。学校最后将全校捐款汇缴到广东省教育基金会,返拨用于学校定点帮扶镇(村)的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三、捐款方式:两种捐款方式任意选一。
(1)直接扫码捐款:暨南大学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联合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暨南大学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师生可直接扫码捐款,捐款完毕将截图及时反馈给本支部工作人员,便于统计公布。(2)现金或者转账给支部工作人员:各单位也可安排专人负责代收捐款,工作人员负责代收现金或者转账形式的善款,并认真做好每一笔捐款登记,所收善款由经办人录入单位总额。

为感谢学校教职人员、全体师生的爱心善举,所有的捐赠都可享受个税抵扣优惠。单独扫码捐赠可直接生成电子捐赠证书;集体收缴需办理个税抵扣的,请提供捐款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和捐款数,与基金会联系开捐赠收据,并自行进行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1)。
四、时间要求:本次活动接收捐款的截止时间为7月5日(星期三)。为及时掌握各单位捐款进展情况,学校将定期公布各单位捐款数额,请校区各单位于6月29日、7月3日、7月5日各汇总一次最新数据报校区党委。
特此通知
2. 学校各单位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日”爱心捐款统计表.xls
3. 2021、2022年暨南大学“6·30”活动捐款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情况.docx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梁老师,0756-8585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