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珠海校区2023年中秋国庆节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区各单位:
为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珠海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底线意识,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常抓不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9月28日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活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氧化、腐蚀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等类别的危险源和风险点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坚决防范实验室事故发生。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管理
要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启动实验室安全管控平台安全教育与考试模块的通知》,实行分级分类教育培训与考核。实验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学校及实验室的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开展实验。非校内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或者学习还须经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审核及备案。
四、加强实验室生态环境管理
根据生态环保部门最新要求,实验室废弃物必须贴好新标签,废弃物暂存点贴好新警示标识,并做好台账(包括并不限于废弃物名称、转移数量、时间、负责人等信息)。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通风橱务必接入废气处理设施,严禁直排。
五、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
放假期间,各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请于9月28日前将值班表发送至学科办邮箱ozhxkb@jnu.edu.cn),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和记录。实验室使用时,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措施和物品。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要求报告至校区保卫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
附件:
1.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pdf
2.珠海校区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开放实验室值班表(新).xls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