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23年第四季度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现收取2023年第四季度党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纳标准
第四季度党费上交标准同第三季度一样。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要求,党费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标准,乘以对应的党费交纳比例即为个人月应交纳党费金额。学生党员按照每月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二、上交时间与方式
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于11月9日中午12:00前收齐本单位所属党支部的党费,将党费、明细表和统计表电子版交到行政楼235办公室朱老师(0756-8505937)。已在其他单位交纳第四季度党费的党员本次无需再次交纳。
校区党委收齐各单位党费后统一到学校财务处报收。
时间紧急,谢谢各单位理解和支持!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