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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按照《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就珠海校区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范围和方式

1.校区党委负责人文学院党总支、翻译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包装工程学院党支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国际能源学院党总支、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用会议述职方式。

2.人文学院党总支、翻译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包装工程学院党支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国际能源学院党总支、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所属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用会议述职方式。

二、述职评议重点内容

书面述职报告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

(一)开篇语。主要简述一年来抓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思路方法。

(二)主要工作。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及暨南大学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二是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 科技自立自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大任务中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情况。三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党建引领校园治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四是提升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整体效能,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严格规范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科学规范设置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和党建宣传,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情况。五是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六是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查摆的突出问题和专项督查、校内巡察发现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整改情况。

(三)存在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基层党建难点问题,特别是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和上年度述职评议查摆的问题,紧盯短板弱项,提出对策措施。

(四)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思路举措。重点谈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感悟,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2个明年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推动解决。

三、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督查调研,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请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严格围绕述职评议重点内容撰写述职报告,报告要按照开篇语、主要工作、存在问题、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思路举措四部分,总篇幅不超过3000字,存在问题篇幅不少于1000字(附件1)。

(二)认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

1.人文学院党总支、翻译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包装工程学院党支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国际能源学院党总支、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校区党委负责,2023年实际履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以党组织名义述职。请上述单位于2024年2月19日前将考核报告电子版和PPT交到校区党委(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校区党委将召开现场会议进行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述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述职结束后,校区党委将组织校区党委委员、校区领导、各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代表和教职工党员代表等,结合述职情况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评议考核,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其中评定为“好”的不超过50%。考核结果经校区党委会研究后确定考核等次。

2.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基层党支部对照《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附件2)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查,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报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成立考核评价工作组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党支部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一般、较差”4个等级,考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考评结果为“优”;75-89分的,结果为“良”;60-74分的,结果为“一般”;60分以下的,结果为“较差”。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30%。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结果请填入《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

3.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可结合实际邀请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委员)、师生党员代表或者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教研室、中心负责人结合述职报告情况及其党支部工作考核评议结果进行评议考核,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其中评定为“好”的不超过50%。对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填入《暨南大学二级党组织下属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三)强化结果运用和抓好整改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述职党组织书记个人年度考核和干部届满考核评价意见。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述职评议考核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进行个别约谈。考核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加以限期整改,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为加强学校教工党支部工作,发挥教工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校区党委可按教工党支部总数20%的比例向学校党委推荐表彰对象。请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教工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总体情况并研究后,按本单位教职工党支部数量20%的比例向校区党委推荐表彰对象,不足1个名额的单位可推荐1名,条件不成熟的也可不推荐,原则上,去年已经推荐表彰的教工党支部书记今年不再推荐,推荐结果请填写在附件4中。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党组织书记、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于2024年2月19日前将考核报告电子版和PPT交到校区党政办235室。

2.请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对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的述职评议和各基层党支部的考评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强化工作统筹,突出工作重点,于2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版报送至校区党政办235室。

特此通知

 

附件:1.(XX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模板).docx

    2.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3.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议结果汇总表.docx

    4.暨南大学二级党组织下属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朱俊英,0756-85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