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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第三届校级荣誉I类奖项评选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三届校级荣誉I类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暨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暨党发〔2019〕37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和研究,校区管委会和六个学院均作为独立单位分别组织上报。

校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荣誉奖项的评选推荐(十佳管理服务先进个人、十佳教辅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思政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医务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先进集体等6类)。具体程序如下:由个人申报,各部门审核后,于5月18日前上报校区(联系人:党政办程辉,联系电话:8585097),经校区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讨论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学校各评选责任单位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届校级荣誉I类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管委会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党委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