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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珠海市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珠海市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珠社科规划办通〔2024〕34号),现将校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本次课题立项分为一般课题和共建课题,一般课题将给予经费资助。申报者可参照附件2的选题方向确定研究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就珠海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自行确定选题。

、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分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三类。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研究内容相符的学术论文。一般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共建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 篇。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的,要求2万字以上,需提供能为党委政府参考的决策建议不少于1篇。论文和调研报告类要求3-12 个月内完成,基础性研究要求 1-2 年内完成。专著类要求2-3 年内完成,书稿不少于10万字。

三、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在珠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具备相应社会科学研究能力者,均可申报。从事珠海相关研究的市外社科工作者亦可申报。

(二)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

(三)鼓励对推进珠海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同等情况下,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的课题,立项时可优先考虑。

(四)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1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五)凡已承担本市以往社科规划课题但未结项者,不予申报;凡国家、省、市、区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再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再申报。

、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按要求在“珠海市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s://keti.zhsk.gov.cn/?m=login)上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一次申报者应先注册,注册时须选择单位。

(三)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在《课题论证活页》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上传《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时,注意“文件名”中不可以出现单位和个人名字。

(四)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珠海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

)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确保线上线下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后,交由校区统一加盖部门公章论证活页无需提交纸质版请学院统一收集纸质版申报书并提交学院盖章后的《珠海市2024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10月16下午下班

原通知网址

关于珠海市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https://www.zhsk.gov.cn/show/content/1318)。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赵昕茹  联系电话:0756-8505390


附件1-8.zip


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