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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24年第四季度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2024年第四季度党费需要于11月前到校本部报收,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党费收交工作:

一、党费计算的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若收入没有较大变动,则党费每年年初核算一次。请以2024年1月份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标准,乘以对应的党费交纳比例即为个人月应交纳党费金额。

计算方式如下:

1.在职教工党员请用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以下链接计算月度党费: https://zzb.jnu.edu.cn/dfjsa/list.htm。(若浏览器无法打开,可直接参照上季度金额交纳党费)

2.离退休党员请以每月实际领取的养老金总额(即基本离退休费)为计算基数,5000元(含)以下的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的交纳比例为1%。

3.学生党员按照每月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党支部书记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党费的交纳工作,按要求登记党费证,并填写《2024年第四季度党费交纳明细表》(附件1),经党支部书记签名后交到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2.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于10月19日前收齐本单位所属党支部的党费和《明细表》,汇总填写《2024年第四季度党费交纳统计表》(附件2),经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人审核签名后,将党费直接汇入校区银行账户(账户名: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帐号:2002 0209 0902 6801 110;开户行:工行前山支行),并将附件1、附件2(复印件)交到行政楼235办公室,原件则由单位存档。

3.各单位完成汇款后,需填写《暨南大学收入报收单》(附件3),投入校区行政楼一楼财务办公室门口投递箱。汇款备注和报收单据请写明“XX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党费”。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第四季度党费交纳明细表.doc

   2.2024年第四季度党费交纳统计表.doc

    3.暨南大学收入报收单(一式两联).doc

    4.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doc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