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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2025年度学生宿舍驻楼老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更好地落实校区青年教师驻楼制度,各单位共同做好社区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根据《暨南大学珠海校区驻楼老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校区将安排新进行政人员和经过选拔的优秀合同制老师作为驻楼老师,入住学生宿舍,参与学生管理。校区将为每位驻楼老师提供单间宿舍及相应补助。

1.人员遴选

根据当前工作实际需求,由校区学工办/团委面向校区遴选符合条件的2位青年教工担任驻楼老师。

2.职责要求

(1)每周至少巡查学生宿舍两次。以走访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熟悉宿舍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社区中心。

(2)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3)驻楼期间须保持24小时开机,做好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处理和协调上报工作。

(4)做好驻楼工作记录,按要求向社区中心汇总信息,定期参与驻楼老师相关工作会议。

(5)根据管理办法开展工作,驻楼期间遵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3.值班时间

每位驻楼老师每周驻楼时间不少于4天(包括必要时段值守),社区中心根据驻楼老师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驻楼时间。

4.服务保障

社区中心为每位驻楼老师提供单间宿舍,每月补贴一定额度用电用水量,每月提供生活补助。

5.工作考核

社区中心根据管理办法每学期对驻楼老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类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

请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驻楼老师推荐表(附件1)报送至珠海校区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行政楼108室,联系人:胡老师,8505915)。


附件1:驻楼老师推荐表.docx

   

珠海校区学工办/团委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