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暨南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暨教〔2019〕88号)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暨南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简称“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励等级
本次将评选出第十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职业与终身教育4个教育类型,具体的奖励名额视申报情况研究确定。从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二、教学成果奖励范围
第十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奖励范围包括:在我校从事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或集体,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教学成果。成果须以暨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
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暨南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基础教育类成果参照《暨南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成果应为2022年以前启动(含2022年),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
(二)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三)成果第一完成人需实质性主导开展建设工作,主要完成人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同一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项成果,由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向所在的学院、部门提出申请。
(五)已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推荐程序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推荐程序
校级教学成果奖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学校组织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项目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包括:
(1)《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职业与终身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均为PDF格式),纸质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佐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纸质和电子版(PDF格式)样书;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选择性提供),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2.成果所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填写《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将推荐申报的各项目信息汇总,如推荐多于一个项目的,按照本单位推荐顺序填写。成果所在单位的二级党组织对主要完成人的师德师风提出鉴定意见(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随推荐材料一起报送。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于2025年3月14日(周五)中午12点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成果均需通过所在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所提交的支撑材料请按照《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中支撑材料目录顺序进行整理(装订或者用文件夹、文件袋整理)。以上材料须提交扫描版电子PDF文档和纸质版文档各一份(申请书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各类表格、资料严格按《通知》要求填写和规定程序审核报送。
4.请各单位按照成果所属教育类型,报送以上材料至相应单位:
本科教育申报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行政办公楼224室);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成果名称命名各文档),请发至ojwjyk@jnu.edu.cn。联系人:杨泽铭,联系电话:020-85220033;珠海校区上述材料纸版请学院收齐汇总后交至校区教学办154室,电子版请发送至上述对应邮箱并抄送至study@jnu.edu.cn;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6-8505335;
研究生教育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办公楼 430室);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成果名称命名各文档),请发至liuzw@jnu.edu.cn。联系人:刘智雯,联系电话:020-85222443;珠海校区上述材料纸版请学院收齐汇总后交至校区学科办120室,电子版请发送至上述对应邮箱并抄送至62300@jnu.edu.cn;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0756-8505338;
基础教育申报材料报送至基础教育办公室(行政办公楼 1209室);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成果名称命名各文档),请发至ojcjy@jnu.edu.cn。联系人:杨潇郁,联系电话:020-85221443;
职业与终身教育申报材料报送至教育学院(教育学院 305室);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成果名称命名各文档),请发至ojyb@jnu.edu.cn。联系人:王亚威,联系电话:020-85220272。
(三)其他要求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措施。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充分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基础教育办公室
教育学院
202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