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工会:
为加强工会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推动校区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区工会拟开展2024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密切联系教职工。
2.评选对象为在岗从事工会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工会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3.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积极参与学校区工会和所在单位工会组织的活动。
二、名额分配
单位会员人数每30人推荐1名工会积极分子(按照四舍五入的标准进行,会员人数不足30人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具体见附件1
三、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选工作是工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工会认真总结2024年的工会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二)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的意见。所有申报推荐表应报所在单位党委批准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印章。
(三)相关申报推荐表于(见附件)2025年3月6日前交到校区工会(行政楼233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505935。
附件:
校区工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