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暨南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办法》(暨党发〔2025〕15号)有关规定,现就珠海校区2024年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区全体正式教职工。
二、考核时段
本次考核的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考核标准和内容
(一)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四个档次。
(二)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事迹突出,爱岗敬业,受到广泛赞誉,在本单位能够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档次。优秀档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
(三)受到师德失范处理的教职工,受处理当年的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受处理当年以外的执行期内,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
(四)其他考核标准详见《暨南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办法》(暨党发〔2025〕15号)。
四、工作安排
时间 | 具体工作 |
3月10日前 | 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确定本单位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布置本单位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 |
3月13日前 | 各学院及机关及直属单位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对照考核标准和岗位职责,在征求教职工的主管领导、同事、学生、服务对象等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初步确定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档次,提交珠海校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审议,并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和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 |
3月18日前 | 珠海校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议校区各单位工作情况报告和考核结果,提交珠海校区党委。 |
3月21日前 | 珠海校区党委召开委员会议对校区各单位工作情况报告和考核结果进行审议。 |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核准本单位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二)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应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于初步确定为不定等次及不合格的,需提交相关材料供审核。
(三)要坚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敷衍应付、徇私舞弊、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工作情况报告及考核结果汇总表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3月14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校区行政楼23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cc0307@jnu.edu.cn 。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校区2024年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