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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96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珠海校区分党校定于9月到11月举办第96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推荐学员报名。

一、推荐资格

1.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参加本期分党校的对象为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拟于2026年9月份之前发展,并经校区党委审核通过的本校学生、教工发展对象。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在原单位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包括已经在本校内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其结业证书,结业超过一年的需要重新参加党校学习。已在高中参加党校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在大学期间也须重新参加党校学习。

3.被推荐者无待重修科目,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往期党校培训中被认定为心得抄袭的同学,不得推荐报名。

二、报名方式

请各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党校学员推荐、资格审查和培训跟进等相关工作,于9月22日(周一)12:00前将推荐学员名单(附件)、推荐学员的《入党培养登记表》以及《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党员档案核查情况记录表》等交到校区党政办235室,校区党委审查相关资料后报学校党委党校审核。逾期未提交推荐名单的,视为放弃此期推荐学员。

三、课程安排

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采取学校党校和珠海校区分党校共同培训的模式。学校党校安排2节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其他课程由校区分党校负责安排和组织。

学习内容主要为党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

四、考试和结业

培训课程结束后,校区分党校将到学校党校领取结业测试卷,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测试,测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达标。结业测试不安排补考,测试成绩不达标或未达到培训课时要求的不予结业。

培训课程结束后,党校学员要结合培训课程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纸质版学习心得。

五、违纪处理

学员存在心得抄袭、违反课堂纪律、测试舞弊等违纪行为,取消其结业资格。学习心得字数不达标的,退回培训记录本重写,并从退回日起1周内重新提交,逾期未交的,自动取消结业资格。

 

附件:第96期党校推荐学员报名表.xlsx

 

            暨南大学党校珠海校区分党校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