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推荐学校202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工会、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
根据学校工会《关于评选202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校区推荐与评选报送工作,结合校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严格对标学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及全体教职工意见,优中选优开展推荐。
二、推荐条件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具体评选条件,按学校工会《关于评选202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推荐名额分配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按学校要求,原则上按全校二级工会总数的30%评选。校区内各学院工会、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均可申报推荐,校区统筹核定推荐名额为1个,将择优推选1个单位上报学校。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根据学校按工会会员人数分配名额的要求,结合校区实际,具体推荐名额及分配方式如下:
1.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会员不足300人的工会可推荐1名;300人至800人(含)的工会可推荐2名。校区总推荐名额为2名,其中校区工会委员会推荐1名,另外1名由各学院工会推荐产生。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每80名工会会员推荐1名的标准核定(不足80人的工会可推荐1名,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校区总推荐名额为4名,其中校区工会委员会推荐1名,另外3名由各学院工会推荐产生。
四、推荐程序
1.单位民主推荐:各单位工会组织内部民主推荐与评议,形成推荐意见后,将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及相关材料报送校区工会。
2.校区审核遴选:校区工会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评议,由推荐单位详细介绍推荐对象情况;经民主投票后,结合学校分配给校区的总名额,确定拟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3.上报学校审议:校区工会将拟推荐名单及全套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工会参加审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筹备。本次评选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凝聚教职工力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工会要认真总结年度工会工作,精心组织推荐,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2.规范材料,严格签章。所有申报推荐表格需如实、完整填写,经单位审核后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无党组织的单位,可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印章。
3.按时报送,确保实效。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推荐表格(见附件)及佐证材料(如有)汇总报送至校区工会办公室(行政楼233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05935。
附件:1.暨南大学工会202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2.暨南大学工会202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3.暨南大学工会2025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珠海校区工会
附件1 暨南大学工会202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 暨南大学工会202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3 暨南大学工会2025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2.doc